种植业产品安全,种植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栏目: 种植业 编辑: 农业网 浏览量: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种植业产品安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种植业产品安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是如何看待农业生态安全的?

农业生态安全是农业总体自然资源与整体生态环境中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是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于一种健康、平衡、不受威胁的状态。在该状态下,农业生态系统能够保持持续生产力,不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并能生产出健康安全的农产品。农业生态安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农业生态安全是发展无公害农业的基本要求。

种植业产品安全,种植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业安全十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正在违规占用的要立即停止,对已经占用且能恢复粮食生产的,要在五年内返耕还田;

二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果挖塘。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和种植柑桔、猕猴桃、百香果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对已经占用种植的,应在五年内返耕还田;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占用耕地的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四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和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五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对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如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

六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大棚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七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用地;

八是严禁超期限使用临时用地。严格临时用地审批管理,不得以临时用地为名违规占用耕地。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使用期满后必须依法及时恢复原种植条件;

九是严禁违规使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或高标准农田内建设种植或养殖设施,也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十是严禁工商资本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严禁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立即停止其所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

农业灌溉安全事项?

1.掐头去尾。先滴清水,等管道充满水后加入肥料,以避免前段无肥;施肥结束后立刻滴清水20-30分钟,将管道中残留的肥液全部排出(可用电导率仪监测是否彻底排出);如不洗管,可能会在滴头处生长青苔、藻类等低等植物或微生物,堵塞滴头,损坏设备。

2.防止地表盐分积累。大棚或温室长期用滴灌施肥,会造成地表盐分累积,影响根系生长。可采用膜下滴灌抑制盐分向表层迁移。

3.做到均匀。在注意均匀性滴灌施肥的原则上施肥越慢越好。特别是对在土壤中移动性差的元素(如磷),延长施肥时间,可以极大地提高难移动养分的利用率。在旱季滴灌施肥,建议施肥时间2-3小时完成。在土壤不缺水的情况下,在保证均匀度的前提下,越快越好。

4.避免过量灌溉。以施肥为主要目的灌溉时,达到根层深度湿润即可。不同的作物根层深度差异很大,可以用铲随时挖开土壤了解根层的具体深度。过量灌溉不仅浪费水,还会使养分渗析到根层以下,作物不能吸收,浪费肥料;特别是尿素、硝态氮肥(如硝酸钾、硝酸铵钙、硝基磷肥及含有硝态氮的水溶性肥)极容易随水流失。

5.配合施用。水溶肥料为速效肥料,只能作为追肥。特别是在常规的农业生产中,水溶肥是不能替代其它常规肥料的。因此,生产中要做基肥与追肥相结合,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水溶肥与常规肥相结合,以便降低成本,发挥各种肥料的优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种植业产品安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种植业产品安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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