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主管,渔业主管部门职责

栏目: 渔业 编辑: 农业网 浏览量: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渔业主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渔业主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什么?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渔业主管,渔业主管部门职责

渔船落户当地渔业局不接收怎么办?

联系当地渔业局,了解不接收渔船落户的具体原因。 检查渔船是否符合当地渔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包括渔船的吨位、马力、渔具等是否符合要求。 补齐渔船相关的手续,如渔船登记证书、渔业许可证等。

积极与当地渔业局沟通,解释渔船落户的必要性,并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渔业局仍然不接收渔船落户,可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反映情况,寻求支持。

渔业休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我国各地休渔期各不相同,不同鱼类休渔期也不相同。休渔期由农牧渔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海区分局和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如每年5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为青鱼(鲱)禁渔期,6月20日至8月20日为毛蚶禁渔期,7月10日至9月10日为黄海沿岸建网、坛网、闯网、袖网定置渔具禁渔期,4月15日至5月31日为淡水湖区与水库禁渔期,海南岛临高县临高角至东方县八所港20米水深以内海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等。

2019年钱塘江流域纳入长江流域以南相关水域统一禁渔期制度的第一年,也是长江流域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取消专项特许捕捞的第一年。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将同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已调派渔政执法人员赴长江上、中、下游以及珠江、淮河等水域开展巡航执法督查。

扩展资料

我国禁渔期制度实施现状:

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中,长江、珠江、淮河和黄河先后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禁渔期制度。

我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和我国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全覆盖。同时,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海河、辽河和松花江三流域的禁渔期是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三个流域现有鱼类超过100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三个流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环境污染、过度捕捞、水资源短缺、工程建设等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目前三流域共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7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8处。三个流域相关省(区、市)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禁渔工作,但禁渔制度还不健全,各省(区、市)禁渔行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部署,特别是一些跨省界、县界的水域,容易成为管理的盲区。

渔船减船转产资金一步到位吗?

应该是一步到位的。2021年,山东省渔船减船贴转产补贴,是根据各地市的情况及渔船使用的年限捕捞许可证核准的作业类型,作业场所,还有渔船的材质,比如说木制的渔船,刚制的渔船补贴是不一样的的的,这个事情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渔业主管部门

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内陆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陆渔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内陆水域从事养殖、增殖、捕捞水生动物和采收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把内陆渔业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 发展内陆渔业必须坚持以养殖为主、合理捕捞、积极增殖的方针,重视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内陆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加强内陆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内陆渔业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内陆渔业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陆渔业管理工作。

南四湖(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东平湖的渔业工作,分别由微山县、东平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渔业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大中型水库设立的渔政监督管理派出机构或者派驻人员,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有权对渔业证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进行检查。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佩戴标志,出示证件,秉公执法。被检查者必须服从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九条 公安、环保、财政、物价、税务、工商、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渔业主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渔业主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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