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清渔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清渔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河湖长令全文?
近日,市委书记、市长、市级总河(湖)长谢来发签发2021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上下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决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
总河(湖)长令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市上下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坚决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总河(湖)长令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未来,是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迫切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长江流域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各地、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和最有力行动保护长江母亲河。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要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对存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全面巡查。各地要组织力量扎实推进“清河行动”,重点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水域采砂、河湖“清四乱”、渔业资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黑臭水体管理和治理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各自负责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房屋清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减半收取登记费
1、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二、免收登记费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2、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3、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证书工本费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2、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清渔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清渔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