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林业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中国林业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市林业大学9名女生去哈尔滨遇车祸4死5伤,责任在谁?
99随便语:车祸猛于虎,更何况再加上冰雪和山路呢?车主和驾驶员应重判,还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万能的淘宝”,同样应担责。
鲜活的生命终止于雪天山道上的车祸。
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暴雪,包括北京林业大学经管学院9名女生在内的12名大学生,乘坐一辆汇众牌中巴车,从哈尔滨前往牡丹江海林市双峰林场(又称雪乡)。途中,中巴车与另一辆捷达车涉嫌追逐竞驶,导致车祸。
捷达车在超车时撞向中心护板,面包车为躲避捷达车,侧滑冲下公路右侧沟内。车祸已造成中巴车驾驶员在内5人当场死亡,另有7人受伤。
▼车祸现场▼
如此惨烈车祸,谁该为此承担责任?
1,非法营运的汇众牌中巴车车主,中巴车与捷达车的两名驾驶员,当然无法逃脱。
事实上,中巴车驾驶员已当场死亡,此人纯属咎由自取。
中巴车车主唐某、捷达车驾驶人赵某,分别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开过车的都知道,在雪地行车非常危险,何况事发路段又属于路况较差的山路,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车祸。但即便如此危险,两个驾驶员竟然开斗气车,互相别车,最终导致车祸发生,罪无可恕。
以上三人罪孽重了,网友们多有评论,再次不作赘述。
2,事发路段的公路管理部门,有责任吗?
有网友称“那条高速路上的司机都是疯子一样”,表示经常在事发路段上跑的车,即便是大客车,也喜欢飙车,看见被超车超就不爽,有时候飙到120,130都不出奇。
太可怕了!
结合事发时,中巴车和捷达车的车速超过70公里,网友的说法极有可能是事实!
试想,在下雪天都敢开到70公里以上,平常时候会开多快呢?
请问当地公路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知情吗?有没有对此采取什么措施,比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交警巡逻与测速监控等办法,减少事故的发生?
看看下图的现场路况,这样的道路绝对已经属于危险路况,假如公路管理部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那就是失职!
▼车祸现场路况▼
3,淘宝也是有责任的!
据介绍,北京林业大学的学生们,是在淘宝上预定了这辆汇众牌中巴车,结果这是一辆非营运性质中巴车,也就是俗称的黑车。
假如这是一辆正规的营运车辆,或许司机不会开斗气车,或许即便发生事故,但由于车辆的性能有保障,不会造成如此惨烈的后果,四名学生不至于丢掉性命。
那么淘宝为何有责任呢?
比如说淘宝就是一个大市场,淘宝至少要能保证,大市场里每个正在经营的商家,是“有资格提供服务的商家”。
但事实上,这辆汇众牌中巴车正是通过淘宝的平台,把自己推销给了学生们。
你说淘宝有没有责任。淘宝开了一个大平台,却任由没有营运资格的车主,利用自己平台做生意,淘宝赚取了服务费,赚取了流量,出了事却和他没关系?
我们在淘宝网上输入“雪乡包车”,立刻就会冒出来无数条信息,数都数不完!
▼淘宝网搜索结果▼
北京林业大学的学生们,应当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找到那辆非法营运的汇众牌中巴车?
这些年以来,淘宝给了我们很多的方便,让我们足不出户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不得不说,如今的淘宝已经成为假货集散地,也正是因为有淘宝,中国的假货才越来越昌盛。
淘宝暂时无法控制假货,但至少不能让非法营运车主,肆无忌惮利用淘宝接生意吧?
总结:惨烈的车祸已经发生,逝去的生命无法回来。有许多人应当为此负责,包括车主与司机是直接罪魁祸首,应当严惩;公路管理部门有间接责任,淘宝有连带责任。
尤其淘宝,真的应当改变,不要继续当一个不负责任的平台。
通过警方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并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两车涉嫌追逐竞驶,行驶中均超过限定速度,轿车在超越面包车时撞向中心护板,面包车为躲避轿车而侧滑驶入公路右侧沟内。目前,中型客车车主唐某、轿车驾驶人赵某分别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接受调查。
关于司机赵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本律师认为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如果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的,肇事车的车主唐某及客车司机赵某,应当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此外,当地相关(旅游、交通等)主管部门及联系到黑车的旅游网站、女大学生所在校方,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让生者抚慰,愿逝者安息
谁该为4条年轻的生命买单?千万别开斗气车!
2017年最后一天,北京林业大学9名大四女生,以及湖南和辽宁的两名大学生,11人一起包车从哈尔滨前往雪乡。“学生们乘坐车辆的司机与前方一辆轿车斗气,两车均超速,并互相别车。”前车撞上隔离带后,后车试图躲避,撞入沟渠旁的树上。林业大学的九名女生中,好几人都已经保研,有的也要出国,她们是在做毕业旅行。现在两个人仍在ICU抢救,四个女生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7年12月31日。
因开车斗气、路怒症引发的纠纷或事故,经常会被曝光出来,开车在路上也确实会因为各种原因有些矛盾,比如有的车强行变道,有的车故意堵路之类的。我不止一次外出打车碰到司机因为其他车辆的一些不当行为发怒的情况,每次我都劝司机别较劲,出了事儿不值当的!
这个事件也一样,两个司机之间斗气,连累了4条年轻的生命,面包车司机自己也在车祸中死亡,毁掉了好几个家庭,原因现在来看,肯定相当不值!不但5人死亡,多人受伤,小轿司机了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刑法有“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应处拘役、罚金。
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止是按危险驾驶罪处理了,比如本案目前是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的,就是因为公安机关认为该行为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标准,也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标准。
按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属轻罪,所以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面临肇事司机的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刑罚,希望这事儿也能给广大司机敲响警钟!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北京市林业大学9名女生去哈尔滨遇车祸4死5伤,这件沉痛的事一直被社会关注着,也有很多人在议论究竟责任在谁。那么,在这里空空就想说说,这件社会事件中,到底责任在谁,我能又能看到什么。
事件回顾
017年12月31日7时许,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9名大四女生结伴乘坐面包车从哈尔滨前往雪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经当地警方调查,交通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学生乘坐的面包车为躲避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辆轿车,发生侧滑驶入公路右侧沟内。
从上面信息我们能看到些什么?首先,事故车辆是面包车,事故人是林大学生,地点是从哈尔滨前往雪乡途中,车上4死5伤,事故原因是为了躲避事故车辆。大家可以看到图片上,现场十分惨烈,面包车严重变形。
那么,这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吗?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如此多的讨论?
其实交通事故每天都发生很多,每天也有很多人死于车祸,纵然此次事故伤亡惨重值得惋惜,但也只能感叹是命运无常。从图片上看到的面包车体型较大,应该是准载是9人及以上的,所以不存在超载情况。而且冰天雪地确实行车有些危险,事故多发。但是,这起事故的一是有重大伤亡,而是事故人都是大学生花样年华令人惋惜,但是最大的争议点还是在于是否有违规操作。
“面包车为躲避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辆轿车”,那么是不是躲避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有是不是发生交通事故的轿车没有及时处理影响了交通?这些都目前都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但是空空觉得,网名们对于意外事故有些“草木皆兵”了,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是一个“意外”情况,逝者已逝,生者坚强。交通事故频发,空空要提醒大家,注意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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