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耕地和畜牧业交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耕地和畜牧业交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承包耕地可以建畜牧养殖场吗?
发展畜禽养殖业,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对此是大力支持的,但从事畜禽养殖业也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到能否占用耕地建养殖场这一问题,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建议你们查阅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该规划没有将有关耕地划为畜禽养殖场用地范围,你们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建议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以更好地适应你村农业生产的实际。
在耕地上发展畜牧业是否违法,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吗?
为了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今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任何地方政府不得以新农村建造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的畜禽养殖。
文件指出:本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如果想搞畜禽养殖,只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兴办养殖场,按照农用地管理。
1.什么是农用地
农用地也称为一般耕地、建设用地。它通常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这种耕地一般在村庄周围,也就是农民常说的“鸡叨地”。
视频加载中...也就是说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建造畜禽养殖场是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
2.什么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国家为了保障一些粮食种植的土地面积划定的一个区域。也就各地政府根据当时人口和经济生活的需求划定用于种植粮食的土地。在这个区域内的土地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是不能够占用的,也就是我们常说基本农田的“红线”。区域以外的属于一般耕地,在这块耕地上是可以搞畜禽养殖的。
视频加载中...3.怎样确定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
你在土地上要想建造畜禽养殖场,首先要到当地乡(镇)政府土地管理所去查看你那个村庄的农田规划图。每个村庄都有农田规划图,而且还在上面标注的有哪是基本农田,哪是一般耕地,所以,找到一般耕地时就可以在上面搞畜禽养殖了。
不过,要想建造养殖场还需要办理两个主要养殖手续:①.需要到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去办理环保评定证书;②.需要到畜牧局去办理动物检疫证明。这些办好后才可以盖畜牧养殖房搞畜禽养殖。
因此,对题主所说的在耕地上搞畜禽养殖是合法的,并没有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因为畜禽养殖已经纳入农用地的管理范围了。
在耕地上发展畜牧业是否违法,是否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这要根据耕地性质、养殖所在的区域和配套固定设施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规定要求等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农村小规模生态循环养猪场
第一,基本农田不能用于从事畜牧养殖,否则就属于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基本农田(农保田)是不能用来从事畜牧养殖的。使用基本农田进行畜牧养殖,属于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基本农田只可以用来从事粮食蔬菜类的种植生产,也不得挖鱼塘和种果树。这是为了保住粮食种植用地的红线而划定的。
第二,禁养区内的耕地,不能用于从事畜牧养殖业。否则属于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规定
在禁养区内对从事畜牧养殖有明确限制,所以,不管是基本农田还是其他耕地,因为不符合环保和生态保护规定要求,尽管利用非基本农田从事畜牧养殖,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也是不能从事规模化、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畜牧养殖。
福建漳州的一个生态循环养猪+养鱼+养鸭场
第三,使用不在禁养区、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耕地从事畜牧养殖,不违法也没有改变土地用途性质,但是仍然需要符合有关要求
情形一:如果养殖规模达到规定的数量,在耕地上建设的养殖配套圈舍面积,达到或超过规定面积的,仍然需要办理环保审批和用地审批手续。
情形二:如果是小规模的养殖户,只要符合以下3个基本条件后,无需审批就可以从事畜牧养殖。
- 养殖场远离村庄、学校、农贸市场、公路等人员或车辆密集地,以及饮用水源地和河流。一般要求超过1公里以上,有的地方规定距离500米以上;
- 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主要指对耕地进行硬化,今后无法恢复耕种)。需要在耕地上搭建配套养殖圈舍的,硬化的耕地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
-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和要求。
符合以上3个条件搞畜牧养殖,就不需要审批,也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只要向乡镇和县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就可以了。
想更多了解养殖相关政策,交流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技术和经验,请关注我@无来无去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耕地和畜牧业交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耕地和畜牧业交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